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迷途上拾回的自己還是原來的我嗎?!


本來想用齊秦的“原來的我“的歌詞當作開頭,後來發現那是一首寫愛情的歌,不是我想講述的事情,結果,作罷。

OK,是這樣的。我迷路了,應該說,在前一段時間,我迷失了,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也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更找不到自己該走的路,該有的樣子。為什麼呢?!因為錯判了挫折的因與果。或者更簡單的說,因為全盤地自我否定。有想過,是不是因為我太笨了,別人都不會遇到,我卻遇到;後來,我發現並非如此,當然是有點小笨蛋啦,不然怎會搞錯。是過去的太過自信遮蔽了自己的雙眼,讓眼皮下所見到的現實被自我所忽略;也是過去的公主態度讓應有對他人的尊重變得只是需要的掌聲以及理所當然爾的讚美。結果,在挫折出現之後,像是骨牌連鎖反應,甚至是蝴蝶效應般地無限擴大,蔓延,發酵,直到無止盡地自我否定的產生。我,因而,迷失。

醒來吧!醒來吧!是該醒的時候了,是該不再只是一直丟的狀態了,該開始撿,開始拾回自己應有的模樣。

我回來了!我要說,我真的回來了!我又開始瘋瘋癲癲,滿腦子想法,滿肚子怪點子,滿心熱情,滿身都是停不下來的慾望。是的,我是那種超容易High的人,自我體內會分泌腦非因,讓我無時無刻就想表現,就想說,就想做,就想不管別人三七二十一的,將對周圍,對社會,對世界,所有的想法,一股腦地讓它流露出來。我很高興,這就是我,我一向的模樣,這才是我自己的自信,不是因為一種高傲的態度,也不是因為別人太笨,更不是因為只有我最好,就只是因為,我覺得我想告訴他們一些我所認為的美好。這是,我自認為,特別也美麗的地方。

好了。拾回來了。然後,是原來的我嗎?!好像是的,表面上是的,但內裡呢?好像稍微小心了一點點,稍微會注意別人的反應多一點點,稍微懂得如何放以外要如何收。好像吧?!雖然那只是一點點。

跟SS說,人的個性是一刀的兩面,特別是那些被認為Sharp的人,那些會造成大好及大壞影響力的人,我想,我是屬於這一路的人,性格強烈,鮮明,一眼就會被發現。然後,我跟她說,一刀兩面有好有壞,如果只見到殺傷力強而想要磨平它,那它就不再是一把刀了,那不過是一把長得像刀的廢鐵罷了。這句話,與其說,說給她聽,不如說,說給自己聽。磨平了我的個性,就等於成為一個長得像我的廢人罷了。然後,我開始想,那如何讓刀有用,那就是在該下刀時才用刀,不下刀時就收在刀鞘裡。

古代的俠客,或者武俠小說家常把“劍“比喻為“劍客“的靈魂,所謂“劍如其人“,哪樣的劍,哪樣的使劍招式,哪樣的劍道精神,都是掌握在劍客本身,而非劍本身,如果不修為,那就會被劍所迷惘,那時,是劍使你,不是你使劍。

2007年6月7日 星期四

Lagged


時間是很長的,特別是在你全神貫注盯著它的時候。

人們常說:光陰似箭,日月如梭;那是因為他們被許多事物分了心。
那可以是工作,是談話,是一場電影,一段關係,或者一首歌,一本書,一頓飯,一片天空,一座森林,一整個大海,還可以是一通電話,一個旅行,一個下午的瘋狂購物,一些所謂的“惱人的“,“美好的“事物都會讓你將眼光從“時間本身“移開,忘了時間可是一秒一秒的過著,而不是“咻“的不見了。

我的時間比別人長,這句話是有邏輯問題的,但如果是改成“我感覺到的時間比別人長“那就沒問題了。其實,重點不是邏不邏輯,而是在我看到了“時間的流過“,那通常發生在沒有其他事情干擾你的時候,或者也會發生在你無法做其他任何實情的時候,就像是“生病“吧!

“生病“,絕非一件舒服的事,不只是肉體上的不舒服,心理上也極度地不舒服,“覺得自己的無能為力“,我知道你要這樣說;但除此之外,躺在床上感覺時間的流動也不見得是件舒服的事。因為“時間“的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人們大多時候的忽略,然後在突然意識到的時候,“時間“就可貴起來了。但如果只是“關注“時間,還想著要用什麼來填滿它,那就十分可怕了。那巨大的,流動的,滴滴答答的,純粹的,卻又空白的時間,因它的單純而讓人無法接受,特別是,它,並非一種空洞的虛無。比方說,我現在眼前有一張鋪著嫩綠色餐巾的餐桌,一支米白色的電話,一包抽了一半的淡香煙,還有一個時鐘。現在假設,我沒有行動能力,所以我都沒有動作喔,只除了能看,能感覺。好了,我觀察了一陣子我眼前的東西,當然都沒有變化或者動靜,只除了那個時鐘,它是唯一有變化的東西,它每一秒就動一下。只有在這種時刻,你才會真的注視“時間“本身。當然,我也開始向內裡注視,我一開始感覺有趣,畢竟是個實驗,然後開始無聊,接著就是焦慮了,會比平時多將眼神轉到時鐘上,然後,發現,“純粹的“時間“好長~“。

OK,換一個實驗吧。現在你在一個有點過熱的溫泉裡,記得喔,你是一個人,也沒帶任何的書本,或者你的小鴨鴨。是的,你說過你喜歡泡溫泉,也不是太怕熱,所以你覺得自己最少可以泡十五分鐘,然後起來休息一下再下去泡,來來回來,至少可以撐個四十五分鐘到一個小時。實驗結果公佈了,你頂多待三十分鐘,甚至只有二十分鐘。因為太熱的溫泉讓你開始忍耐,忍耐讓你一直意識到“時間的存在“,你一意識到它的存在,它在你的腦細胞中就開始分泌一種叫做“Lagged“的激素,把你的意識把時間拉長了,結果你感覺時間的長度將大於它實際的長度。 你知道為何嗎? 因為我們其實不是用“長度“的概念來感覺時間,我們用的是“密度“,是因為密度的差距,所以"Lagged"發生了。

但是,是什麼影響“密度“呢,是事件的多寡嗎?!或許吧!但,一天看六支DVD,跟做三件工作來比,三件工作讓我覺得時間過得更快。那是,難易度嗎?!一本理論書籍的難度不會讓我覺得時間過得比一件很傻的工作快。那,是什麼呢?!我覺得是,人。

一個人總是時間比較多,比較長;兩個人好像要分一半給對方,所以就變短了;三個人,或者更多人,在人群中你很難感覺“時間“的存在,人的動態,表情,行為,即使你是在街頭觀察,“時間“都會變得比你一個人在家看書感覺能被忍受。

還有一個原因,是真正的原因。就是,你有的是“時間“。真的擁有之後,反而難以享受,因為它變得不稀奇,不特殊,就是時時刻刻分分秒秒存在著,一直在你眼皮底下流動著。就只有那這個時刻,你知道你所想擁有的並不是“時間“,而是用它換來的“珍貴時刻“。

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New Way for the Relashionships


在活了應該算是有人生的一半的時候,才在開始用新的方法建立關係,總覺得自己在其中顯得十分笨拙,進而發現,在人際關係的網絡上,其實我是笨拙的,而非過去以為的長袖善舞。過去的那些長袖善舞的模樣其實都只出現在一瞬間,然後很快地就厭倦了;接著,就像一個不敬業的演員用一種所謂的“藝術家脾氣“的方式生悶氣或者躲避人群,既不誠實又沒誠意。

總是像一個大牌演員或者歌手那樣,要別人用請的才會出門,因為在別人的邀請下,代表著“別人期待跟我見面“,也就是“他比較想見我“,所以,不需要面對尷尬、面對“不夠喜歡我“的猜測,更不必面對所謂的“必需的配合別人“。這種態度其實是不負責任的,就是把狀況的好或者壞就推到對方身上,讓自己的負擔降到最低。所以說,常常以“不想念人“,“習慣獨處“之類的言辭作為藉口,然而久了以後,也真的變成了“不想念人“以及“習慣獨處“了。

被J跟老妹個別說過一頓之後,這個情形稍稍改變了,準備用新的方式還有新的心態去建立關係,新的關係跟舊的關係。

開始時候,真的很笨拙,會因為要不要打電話就考慮很久,這個很久,在其他來說根本不存在,“不過是打電話確認他有沒有收到,這樣是禮貌的,不是催促對方“,是啊,我想太多,且是很奇怪邏輯的進行方式,把一切都看得太嚴重或者太自尊了,“你不打電話才讓人覺得高傲,不在乎呢“,天啊,我的行為好像老是讓別人往我想的反方向進行呢。 然而,這個電話就是打了,結果也如我老妹預期的,很好,對方決定下禮拜連絡我。 果真,實踐之後才能知道結果,而非是預測造成結果。

還有一個例子,用在男女的交往上,過去的我呢,不是一直裝傻,就是見面就見到床上去了;簡言之,一個的沒有過程的關係。現在也開始改變了。

最近的一個例子是和一個英國小男生約在咖啡廳聊天的經驗,見面的一個小時半,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聊的都是上海的生活,北京的生活(他也住過北京),還有“旅行“,然後,用僅有的英語能力好好介紹一下我的家鄉,台北,台灣;那努力的程度好在幫觀光局做廣告。我想別人遇到這樣的碰面,聊的應該跟我們也差不多,在聊天的過程中也差不多會有沒話可接的尷尬;但,我在整個過程中,一直感覺自己的笨拙與尷尬,那並非是因為我說了什麼蠢話,或者行為舉止不當,而是一直發現自己的不習慣跟很用力找話題。“別人也是這樣的。“我想,我老妹應該會這樣跟我說的,可是,對了,我老是有很多的“可是“,我的問題是,我對於自己的尷尬與笨拙一直保持一種“自覺的關注“,就是那個態度讓我緊張異常。 接著,是剛剛下午的碰面,還是同一個人喔,我正在學習跟一個陌生的外國人的連續碰面,當然還需要對方有興趣跟我碰面才行,這次,是我做“午餐“請他吃,時間延長到兩個半小時,天啊,那可能代表著更多的發呆空檔,更多可能會是言不及義的話題,以及更嚴重的對“笨拙與尷尬“的自覺。結果,當然還是有這些,包括兩個人不知道要幹嘛,就一個人看著窗外,另一個人盯著桌上的白玫瑰花。 我們都很有禮貌,也對對方蠻友善的,但其他的呢,如果只是朋友,並不是有許多興趣都相同的;如果想當情人,我倒是還沒有考慮到這層可能性,但,不排斥,(在這裡的說法,完全是我個人的想法,對方的想法目前還沒有發現究竟),如果還要發展下去,那是不是應該多一點除了興趣,音樂品味,對上海的看法,去哪裡旅行過之外的,稍微比較深入一點,稍微比較個人一點的話題呢?!

似乎沒跟正常人交往過,(有可能的事實是,他們都很正常,是我自己用奇怪的方式跟別人交往吧!)十分地不清楚所謂的所謂的過程應該包含什麼,也不了解所謂的速度跟節奏,更何況是談話的密度跟深度的問題囉! 但,即使是如此,還是像個小孩學步般搖搖晃晃地進行著,一方面堅守著禮貌和尊重的原則,另一方面繼續用生活的細節(有趣的事情和感動的事情)去分享熱情以及生命吧!

2007年5月30日 星期三

My Ritual about Music




聽音樂,真的十分私密,就像講電話時那種“一個人跟另一個人直接是耳朵與嘴唇的接觸溝通“,聽音樂,除了音樂跟你個人,之間沒有任何其他的東西存在,有時候對我來說,比起跟情人之間,還要親密;加上,音樂又是訴諸感官的直接感動,不像閱讀總是大腦細胞在作祟,是思考而非直接感受;所以,我常常覺得“聽音樂“對我而言,很像在“做愛“。

就像“做愛“有姿勢,有氣氛,有前戲,還有“事後“;我聽音樂有著許多的習慣以及儀式,例如,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不是刷牙、漱口,而是按下我的iPod或者放入我的CD,然後才是煮咖啡、刷牙、洗臉;在上了保養品之後,就開始在咖啡、音樂和閱讀中緩慢甦醒,是的,要一點咖啡因加上一點音樂才能讓我這個低血壓又晚睡的人醒來:我還記得在台北的時候,我習慣放進莒哈絲小姐的“India Songs“的電影原聲帶CD弄醒自己,“因為,一點點圓舞曲,加上一點點軟綿綿的越南語讓我從前一晚備受折磨的情狀下得到安慰“;後來在北京跟上海,我變得習慣選擇比較簡單,或者可以說現代性一點的古典樂曲,鋼琴,特別是顧爾德的巴哈,是我的最愛,好像年紀大了開始比較不搖滾少女了,而且鋼琴曲好適合早上聽,特別適合配合閱讀。

另一個十分熟悉,卻遺忘很久,直到最近才又拾回的聽音樂習慣是,用耳機。以前在大學時,幾乎所有人看到我都是隨身聽,開始的時候是卡帶形式的隨身聽,和手上的一瓶可口可樂。是的,我在大學時,可樂跟隨身聽是我的標記,就像大膽的短裙和紅色馬靴,我被朋友稱作“CITY GIRL“,那個超級城市女孩的形象;然後到了工作以後,別人對我的印象可能是可樂不見了但依舊帶著隨身聽,我自己一直以為那是一種對抗“不友善城市"以及一種表現“非社會化“的最佳裝扮;在我的“音樂泡泡“中,我催眠自己,以為自己在東京或者紐約,又或者巴黎還是布拉格,反正不是在台北,北京,上海或者新加坡。而最近,我開始用我的iPod回到我自我催眠的世界了,在家裡所在的舊法國區內,在兩旁的法國梧桐樹的圍繞下,肆無忌憚地邊聽著iPod邊哼著我的夢想,我的心情,跟我的世界。

用耳機聽音樂,這是我最喜歡的聽音樂方法,它隔絕了周遭的一切,除了音符、歌詞,跟某個或許安撫,或許振奮人心的聲音,沒有其他,沒有其他介質,音樂就這麼地滑入耳中,進入腦細胞,激起陣陣漣漪、一陣陣雞皮疙瘩,和一陣陣因共鳴而產生的心悸。試想,世上還有其他比這更私密的行為嗎?就像我曾經跟朋友在車中放著平井堅專輯時提過的,“如果這時候他就我耳邊為我唱著歌,哄我入睡,那有多美啊!“,我常常把耳中的男性歌者當成我的情人,女的歌者當成我自己,而一些鋼琴或者提琴樂聲當成我的呼吸或者心跳。唉!我是個太過自戀又太不寫實的人了!

還有一個我跟音樂的儀式,可以真的說是“Make Love with Music“;那就是跳舞的時候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最主要還是因為一個朋友的反應,她說,我跳舞的時候,完全進入只有音樂跟我自己的世界,眼中沒有別人,當然也沒有男人的存在,不跟別人互動,只是自己用全身的肢體在跟音樂對話,那不是跟音樂做愛那是什麼?!因為她說的話,我開始去回想自己跳舞的情狀,特別是在喝了酒或者呼過之後,好像音波總是會在我身上製造一股酥酥麻麻的電流,讓我不自主地擺動起來,然後腦中就開始構築畫面,而畫面又從著旋律、節奏或者任一聲響變化起來;結果我就一直一直跟音樂玩起來,根本忘記有其他人或者事物的存在,等到累了攤了才發現身邊坨了幾個朋友。特別在某些moment,一聽到音樂手腳就不自覺地動了起來,就像你看到“Billy Elliot"時,他的反應一般。事實就是,我就是對音樂有反應。

當然,在某些時刻,雖然不是太多的時候,我聽音樂會想到別人,那大多不是因為思念某前任男友,或者勾起什麼傷心往事,而是,我想要跟別人分享。我常想著,有一天跟一個人分享對音樂的相同的看法是一件多麼美妙的事情,那是一種默契,是另一種愛情的形式。它,曾經發生過,雖然是靈光乍現的一瞬間;我想著,那個時刻,什麼時候將會再度降臨?!我,期待著,用我的全心與全意。

2007年5月28日 星期一

Fragments for Recently


處於一種奇怪的狀態,但不是不舒服的感覺,也不是興奮異常的情狀。
一方面困頓於工作的未知狀態,並焦慮每一天的無所事事,或者說必須找事來作。
一方面卻耽溺於無數的偶像劇、電影、書本,甚至於音樂中。

大多數的時間,是一個人的,日常的,天天起床,起得蠻晚的,做早午餐給自己,這是一個閒置在家的人才有的待遇,然後,遇到到家裡來打掃的阿姨,她的存在,不停地提醒我的“非正常生活方式“。這個不正常就等於,不工作,也就是一個閒人。 接著就開始想,“今天要出去喝咖啡看書寫點東西“還是“待在家裡看DVD; 又或者“是不是該上超市買菜“,“今天要做什麼菜“,“有沒有要補充一些日用品“。 這些在那個“曾經被工作、成就感以及被重度需要著的前工作時期“裡的所謂的瑣碎的,無關緊要的小事,已經成為近來的幾個月裡最重主要的生活旋律,顯得無比重要。

對於我這樣一個長期因為工作忙碌而將生活細節極簡化的人,目前將生活細節極大化的做法實在有些不可思議; 我甚至不清楚,我這樣正不正常; 但就只是天天重複地去煩惱這些生活細節與瑣事,就像是要選擇下一個工作般地仔細推敲著。

在重複自己無所事事卻凡是細節化的生活裡,看書,看電影,聽音樂算是其中稍稍比較有點深刻的生活習慣。 突然發現,這都屬於“一個人“的事情,這個突然的頓悟讓我有些害怕,是真的“想“一個人,還是“只能“一個人,是“暫時出現的“還是“一向以來“都是。 我不清楚,but sometimes, that can only be some certain voice to comfort me , just like now is the voice of "Coldplay", or James Blunt's for the previous days. 長久以來,聽音樂已經成為我向來的生活習慣,並不是因為我剛剛才在看 Nick Horby 的 “31 Songs“ 的緣故喔, 但有時候,這卻是我的一種治療,找一個讓人想要哭的一個聲音,用一種“傷感“卻非“傷痛“的方式進行;沒有心被撕裂的感覺,而是慢慢剝除自己的內在,發現在裡面的那個小小孩,然後看著它無助的模樣所給出的一個擁抱,在擁抱的過程中慢慢滴落那一滴微溫的眼淚。 是不是聽起來像是戀愛的感覺??好像有點像,或許我老是跟自己談戀愛吧!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能量


是不是到了一個轉折的時期?!我幾乎周圍的朋友都在面對著自己人生的巨大轉變,或者說,挑戰;那就像是進入一個巨大且扭曲的三圍中空管,而我們所處的地方正是那個扭轉的中心節點,四周似乎那麼晦暗不明,摸不透,當然也看不清前面目標的模樣,那是個怎樣的空間,是更好,或者更壞:但,就算我們想後悔往回走,過去的那扇門也似乎被關上了,或者至少說是,縮小到了進不去的地步。

在這晦暗的轉折點,我還在掙扎,我的朋友也是,各自背負著自己的壓力,想要長大,或者更成熟去面對未來的人生。我知道,那是痛苦的,但我也感覺到一絲絲的能量正在出現,在SS身上的那股即使很累還是不斷擴展自我人生的力量,在鶴身上那股不願在命運跟病魔前面屈服的力量,在0身上那股面對無法掌握去繼續去愛的力量,以及我自己開始發現我可能擁有的被感動和想要感動人的力量。不管是堅強,激情,倔強,熱血或者是驕傲,這些不同姿態都各自掙扎茁壯出自己的力量。

能量,就在擴散中,就在我 piece by piece 地找回自己的過程中,這些能量被慢慢地聚集了,然後,它將在我們各自幽黯的轉折點裡,開始發出光芒,一點一點開始亮起來,一點一點我們開始看到前面的路,一點一點走出這所謂的一個困境。

2007年4月30日 星期一

我心中尚未崩壞的部份--續


在面對陽光已經升起的現在,突然間我又想起了曾在北京時看過的這本書,以及曾在北京時所寫下的那篇文字。 真是糟糕啊,又是週期性的發作了,或者應該說之前只是心裡有一塊空洞,而現在是心丟了一大半。

是近來的一連串狀況,特別是外在的沒狀況所導致的心裡的大狀況,引發我想找到我心中尚未崩壞的部份,更簡單的說,找回自信,找回驕傲,找回那我已經忘記要如何思考與行動的自己。跟乙才聊完,發現自己曾經的可愛,那我已經快忘記了的,發現自己曾犯過錯誤,那我忘記說抱歉的對象及事件,發現自己的不夠誠實,那因為害怕不信任所造成的一切狡詐行徑。

我就是太喜歡粉飾太平了,就像“粉飾太平“這個字眼本身對我的吸引力,那裝滿著太自作聰明的作戲,也填滿唬過觀眾的沾沾自喜;戲可以演到連自己都忘了,對自己還演什麼戲。或許就是被揭穿了這真正的意圖,所以自我也一點點地崩壞,壞到有點難以作用了。 但在漸漸崩壞的同時,卸下了外在的金粉,慢慢顯露出仍舊頑強堅實,原原本本的赤裸的自我,那或許才是真正的我,那也許是狡詐而嬌弱的,那也許是真誠且可貴的,那才是我必須是接納跟還原的自己。

然後,其他的呢?用哪些來補回去?我想,除了原有的聰明之外,我應該和進一點點善意,一點點理解,一點點原諒,給自己也給別人。